2011年6月1日起,石家庄动车组实行实名制

北京铁路局自2011年6月1日起实行动车购票、乘车实名制。乘坐动车组列车(包括C、D、G字头车次的列车)的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并进站、乘车,免费儿童和持儿童票的儿童除外。代售点只能用二代身份证进行购票和取票。
 

 代售点只接受二代身份证购票

  购票人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购买车票,也可以持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替乘车人代购车票。

  为他人代购车票且不能出示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时,应当凭购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乘车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办理乘车人的临时身份证明。

  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同一乘车站只能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须凭证购买的减价优惠票,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同时,还应出示符合规定的减价优惠凭证,经核实后,方可购票、乘车。

  电话订票仅受理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车站自助售票机、火车票代售点仅受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购票和取票。

  进站将查验车票和身份证

  旅客应持车票和与票面所载身份信息相符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站乘车。旅客进站乘车时,铁路客运和公安人员对旅客所持车票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票证人不一致或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不得进站乘车。

  可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车站在售票厅设置铁路公安制证口,为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办理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临时身份证明可以通用。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实名制列车不售站台票

  实名制车票办理退票时,需核实票、证(原件)一致性。票、证一致的方予办理。

  通票中转换乘动车组列车时,按实名制售票办理中转签证手续。

  车站不发售实名制列车的站台票,需要帮助的旅客,可联系车站提供重点服务。

  津城际快通卡进行升级改造

  为了配合动车组购票、乘车实名制,近日将对现有的京津城际快通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升级后的新卡将由不记名卡改为记名卡,本人使用,其他不变。

  现持有京津城际快通卡的旅客,请携带二代(或一代)身份证原件,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前,到京津城际车站(即北京南站、天津站、塘沽站、武清站)的快通卡办理窗口进行快通卡升级。自6月1日起,没有经过升级的不记名京津城际快通卡将不能刷卡乘车。此次升级暂不办理购新卡,办理退卡时则按照支票退支票、现金退现金的原则退还余额,不收取任何费用。

  23种证件可购票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铁路公安部门填发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简称临时身份证明)23种。1.5m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