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打架不可思议

在建杭长高铁诸暨段距离杭金衢高速公路最近处仅5.8米,存安全隐患,公路上一旦发生车祸则可能影响高铁运行。从去年开始,公路部门开出5张停工单,但铁路方未执行。目前浙江发改委已介入协调此事。

如此近距离,一旦设计时速300公里的高铁和时速100多公里的车流同时呼啸而过,中间形成的气流足可将一个成年人吹翻。浙江大学流体工程研究所一位教授向我们生动阐释了铁与路如此这般亲密所产生的骇人后果。

按说,高速公路与高铁理应互不干扰,各奔前程。无论是公路方面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还是铁路方面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都为各自的正常运行划定了法定的安全距离。前者明文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后者亦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非居民区,从铁路桥梁外侧起不少于15米。可是两部法律法规的效力,依然没有阻遏住铁路亲密关系的形成。危险,离我们或许只有5.8米。

应该说,高速公路方面是被亲密的一方,对于目前的局面心绪难平却又无可奈何。而高铁方面似有一意孤行的意味,对于自己明显的违法行为处之泰然,对于公路方面开出的5张停工单置若罔闻,真不知这种罔顾公共安全,睥睨法律法规的底气来自何处。

作为施工方,中铁十七局杭长客专浙江段项目经理部党工委副书记杨学仁宣称,我们都是按照设计施工,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在他眼里,我们深以为虑的那些安全问题仿佛是杞人忧天。他的一番辩解让我们看到了施工单位对于高铁安全运行的轻率和莽撞。

为什么会如此设计?这是质疑的重点。带有如此致命瑕疵的设计方案在层层把关之下出炉并最终通过审批,简直不可思议。有人认为,这是出于节省拆迁成本的考虑;也有人认为,是基于某些便利和专业需要。无论如何,设计方应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回应质疑并作出合理解释,但迄今为止,设计方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一直在缄默。到底是不敢回应,不能回应,还是不屑回应?

从设计到施工,高铁都应将保证乘客的绝对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任何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因素都应被斩草除根。我们希望,浙江这对铁路矛盾,能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获得圆满解决,不管怎样,让公共安全获得坚如磐石地保障,这是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