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0年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

2010年11月30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学期中职卡办理及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详解了2010年河北省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方法:

一、各中职学校要按规定为2010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办理中职卡。中职卡是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中职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中职卡使用专用的发卡银行标识代码,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并印有中职学生资助卡字样。

中职卡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自开卡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优惠,优惠期过后,中职卡视同普通借记卡使用,不再具有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功能。

省教育厅所属中职学校中职卡发卡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严格审核本校上报的所有资助信息,坚决杜绝虚报、错报和漏报现象。各中职学校须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教[2007]54号)要求,认真审核受助学生条件,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卡发放助学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三、中职卡实行一生一卡、集中办理、本人激活。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中职卡。学校按照中职信息系统中受助学生信息,向学校所在地发卡银行提供受助学生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则应为居民身份证,特殊情况可使用户口本),由发卡银行统一办理后交付学校,由学校负责分发给受助学生。中职卡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后方可使用。学校须在办卡成功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办卡信息及时录入中职信息系统。

属于联合办学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籍注册地应与学生学习地一致,由学籍注册地负责办理中职卡,并由当地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

四、中职卡卡片遗失或损坏时,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发卡银行指定网点按相关规定办理挂失及补换卡手续,有关新卡信息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须及时在中职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优惠期过后,中职卡遗失或损坏需要补换时,发卡银行只能为学生补换普通借记卡。

五、中职卡持卡学生转学、退学时,学校应督促学生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转、退学手续。学生学籍异动时,学校要及时在中职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

六、对于学校还未向受助学生发放,受助学生已退学等原因,学校需退缴中职卡的,学校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委托书,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意后到指定的支行负责办理,将中职卡中的资金退缴中职助学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河北省省级财政支付中心,开户行:工行桥西支行,账号:0402020109221021678),同时向银行退回原中职卡片。

七、中职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唯一依据,各学校要及时、准确地填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负责。

八、各学校于12月10日前将2010年秋季学期受助学生名单一式三份打印盖章后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电子档发邮箱:hbszyjy@126.com。

联系人:

教育厅职成教处

张少锋 0311-66005117

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王晓东 0311-66005735

中国工商银行各设区市经办中职卡支行情况表:

地区名称 办理支行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石家庄 桥西支行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23号 王丽敏、李英 87895236、13731192266
 鹿泉支行 鹿泉市龙泉路31号 石英 82185085
 新乐支行 新乐市长寿路15号 高岭 13028673025
 藁城支行 藁城市胜利路4号 郭国红 13930481194
唐山 工行唐山赵庄支行 唐山市新华西道90号 高英华 0315-7215626
秦皇岛 开发区支行 秦皇岛市天台山路7号 李秀云 3290307、13633330201
邯郸 邯郸和平支行 光明北大街5号 张振力 0310-3086957
邢台 豫让桥支行 桥东区泉南东大街127号 张彦青 0319-3893386
保定 红星支行 保定市裕华东路24号工商银行红星支行营业室 苏长胜 0312-5058104
沧州 工行沧州市车站支行 沧州市解放东路45号 王杨、刘英儒 13833998599、13293461008
衡水 新华支行 衡水市红旗大街28号 孟艳梅 0318-2024500